我们作为旁观者,无法理解受害者遭受的痛苦与悔恨。笔者作为专业维权律师,见过了太多的受害者,也真的见识了骗子的可怕与可恨以及骗子的残忍。
有些时候,很多人都会嘲笑受害者的愚蠢与傻,但笔者不这样认为,受害者肯定不是傻子,只是因为他们当时着了骗子的道,而且短时间内无法醒悟,才给了骗子可乘之机。骗子的厉害之处就在于,不管是谁只要进入了骗子的套路,基本都会被骗,经过洗脑,基本上跑不掉。笔者接触的受害者中,有些人被骗,确实是因为自己的善良,有些人被骗,确实是因为自己的贪欲。但不管怎么样,都是人性的弱点,被骗子所利用,最终被骗。
被骗之后,终日以泪洗面是没有用的,自己因此生病或变得抑郁、无法入睡等,都于事无补,唯一能做的就是去维权,只有通过维权这一条途径,才能让自己从悔恨之中解脱,否则,自己的下半辈子,只会生活在自责之中。
受害者如何才能拯救自己?靠别人是靠不住的,只能靠自己。
三、被骗之后怎么办?
被骗之后第一时间是应该选择报警,这是常识,虽然不一定有效果,但也是要去报警。因为属于刑事案件的话,法院是不管的,法院都会移交给刑事,因此,不管如何,受害者在被骗之后都要报警。
报警之后,可能是一个漫长的等待时间,一年半载之后,可能也不会有一个结果,所以很多受害者都等不起,都着急,都想能自己做点什么。这也确实是一个问题,自己能自己的事情做点工作,也是一件好事。但受害者自己却什么都做不了,警察告诉的结果就是只能等,这个等的过程,什么消息都没有,确实非常难熬。
由于刑事侦查的保密性,公安机关无法将办案的过程以及其中的细节告诉受害者,这也是公安工作的需要。但确实有一点可以想到的是,公安机关无法理解受害者的煎熬以及其苦衷。可以说,被骗之后,受害者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公安机关的身上,但有时候往往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。因为当你去报案的时候,警察就告诉你了,不要报希望了,骗子已经将钱洗到境外了,钱基本上追不回来了,不仅不去责备骗子,反而是将受害者批评一通,说受害者贪欲太大才被骗,完全忽视骗子的可恨。
其实这个时候,受害者需要的是警察能够立案去破案去抓人,从而追回损失,而不是告诉他钱追不回来了。警察都没有去追,没有去查,怎么就知道钱洗到国外了?第一时间报警,警察第一时间止付,那钱有可能没有被转移走的。
现在骗子洗钱的终极方式基本就是个人银行卡转账了,虽然断卡行动进行了好几年了,但仍然会有人出售银行卡给别人转账使用。这是明显的帮助他人洗钱,这是构成犯罪的,也就是所谓的帮信罪。这个罪名非常轻,进去待一个一年半截,基本就出来了,那么转账少的,甚至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,多数会被取保,除非那些转账金额大的。
自从有了帮信罪这个罪名,诈骗罪就用的少了很多,如果将这些人定为诈骗罪,那么结果肯定会严重很多。当然,这也涉及到一个现实,那就是,诈骗罪的主犯很难抓到,没有诈骗罪的主犯,那些从犯如何处理?这就是一个现实问题。
由于帮信罪处罚非常轻,所以根本无法给这些犯罪分子形成威慑,所以他们宁愿坐牢一年半载,也不会选择退赃,这就导致受害者很难拿回自己的被骗款项。当然媒体上也报道了很多受害者拿回来了自己的被骗款项,但那些毕竟都是少数,否则也不会成为新闻。
笔者一直坚持一个原则,那就是卡主肯定和骗子是有联系的,至于如何联系我们无法得知,但有一个事情可以确定,只要受害者能够坚持向卡主维权,那是有可能会要回来钱的。虽然这条路非常艰难,甚至是无法行的通,但这确实是一条唯一的途径。因此,受害者如果自己做点什么,就坚持按照资金流向去追,让提供洗钱通道的这些卡主承担自己应承担的责任,否则,即使他们出狱之后,也还是从事这类事情,无法从根本上对其进行教育,因为处罚太轻,获利太多。公安机关在案件中查明的事情,不一定是真的事实,卡主被抓之后,是不会承认自己拿走了很多钱的,公安机关无法抓住真正的骗子,也无从核实卡主说的是否正确,所以这成了他们获得轻判的借口或理由。